网站地图English化学所
开放课题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作者: 时间:2013-08-27 来源:

  根据胶体、界面与化学热力学重点实验室有关管理条例,为了广泛开展与国内外有关单位的合作研究,本实验室开放基金将资助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有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课题。

 

  开放基金将择优支持下列研究领域的课题申请:

    仿生体系的分子组装与纳米结构体系设计;
    两亲分子的设计与组装;
    复杂流体化学热力学;
    功能胶体微粒的合成与应用;
    绿色介质体系的基本科学问题与应用。

 

  实验室拟设立5~10项科学基金课题,将主要支持本实验室以外的申请者。支持强度为2~4万元,其中包括材料费、仪器设备使用费、加工费、测试和协作费、差旅费等。课题一般将采取与本实验室合作研究的方式进行,需要有在本室的研究伙伴。

 

   科学基金课题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者应具有高级职称,拥有独立课题组,须与本实验室固定研究员联合申请。

    2) 如果申请人曾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资助,要求说明曾进行的课题完成情况,可提供相应的科学论文。

    3) 科学基金课题完成后,须进行结题总结,其中包括本课题资助下完成的学术论文。

    4) 本课题经费原则上限于在化学所内使用,在课题启动18个月后尚有剩余经费,实验室将收回。

 

   申请表可从胶体、界面与化学热力学实验室(链接见下)下载。按要求将填写的课题申请表的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寄到我室。本实验室收到申请书后,将通过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经室务会审核通过。

 

   申请材料寄至:

   北京市中关村北一街2号(100190)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胶体、界面与化学热力学重点实验室

   徐春霞 收

   电子信箱: xucx@iccas.ac.cn

   网址:http://cit.iccas.ac.cn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 邮编:100190
电话:010-62554001 010-62554626 传真:010-62559373 010-62569564 京ICP备05002796号